从环境哲学和环境美学的意义上来谈,有一个很流行的观点值得重新审视,这就是“自然人化”说。这个学说强调人对自然的认识和征服,尤其重视对自然的征服。他们极力鼓吹人的主体性,认为人类的科学技术愈发达,生产力水平愈高,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就愈强。他们似乎认为,人类照这个势头单向地征服下去,地球就会逐渐成为人类的仙境,尘世成为了天堂,人也就获得了自由。这个说法致命的弱点是过分夸大了人的能量。其实,不管科学技术如何发达,人类永远只能认识、征服自然界中的极小部分。相对于自然界,人是非常渺小的。
“自然人化”固然有它的重要意义,它也的确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不可忘了,自然人化的意义不是绝对的,除了自然人化,人的自然化亦是不可少的。人本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肉体与人的本能都是被给予的,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恩格斯也说过类似的话,恩格斯认为人来自动物,具有兽性,而且不可能永远摆脱兽性。既然人性中本质性地存在着自然性,人的自然化是切合人性的,不是外在的什么力量逼迫着向自然归化,而是人性自身必然地向自身归化。
马克思说:“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1]既然自然作为人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人的自然化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