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类型理论的视角来研究媒介产品,可以认为,大多数媒介都采取相当定型、可预见的形式制作产品。类型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使制作者了解同类节目的制作规律,便于进行节目定位,使受众形成接收期待,并联系以往的接收经验来创造符合自己生活经验的意义和愉悦。但是,类型化也容易忽视创新,在传者与受者之间形成保守、僵化的互动模式。
媒介类型具有四个基本特点:
第一,传者与受者互相培养与适应对方的趣味,内容的制作者和消费者共同对内容进行界定,也必然体现两者都认识与接受的特征。一种“类型”培养仅属于自己的受者(的口味),再创造产品去满足这种口味。
第二,由于制作者和消费者长期的相互培养,类型会形成一套自身固有的结构、语法、词语选择规范,决定如何加工和介绍内容,如何使用时间,如何按顺序安排各条内容。在某一类型内,处理特定问题时还有次级惯例,即所谓“媒介格式”。例如,电视新闻的“危机处理模式”——连续不断地掌握情况,接近危机发生的地点,胶卷和磁带要有视觉冲击,有戏剧性和情节,对受众有意义,与主题一致。结果,内容适应传媒格式,格式适应受众偏好。格式,包括修辞、风格等特点,对文本的制作者与接收者都方便,同时又促进两者趣味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