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二
星期天的早上,约翰骑车去同事家玩。转过前面的十字路口,就到同学家了,约翰不禁加快了蹬车的步伐。就在他刚转过十字路口的一刹那,忽然看见前方有一个人正懒洋洋地走着,并不停地摇晃着自己的头。但约翰丝毫没有减速,而是一个劲儿地按着车铃,希望那人赶快让开。可是,走在前方的人却依旧走着自己的路,并没有理会约翰的铃声。说时迟,那时快,由于刹车不及时,约翰和自己的车一下碰在了那人身上。随即,两人同时倒在了地上。还没有等那人开口,约翰双目怒视着对方,并用手指着那人说道:“你是聋子啊,没有听到我的铃声?”被撞的行人此时正被忽然而至的“车祸”弄得一肚子火,恰又听见肇事的约翰如此话语,心里的怒火就更盛了,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冲到了刚站起来的约翰身边,并挥起了拳头。幸好,旁边的一位路人拉住了那位被撞的行人。很快,警察赶来了。警察首先批评了约翰,因为他在人行道上骑车撞了人,这是非常不对的;接着,警察也批评了那位被撞的行人,因为他企图打人的行为也是不对的,此外在路上戴耳机听MP3也是不妥的行为,那样非常危险。
彼德和约翰都在骑车途中遇到了相类似的事,最后结果却大相径庭,前者和被碰的行人以温和、友好的方式解决了问题,而后者和被碰的人却几乎是拳脚相加,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因为事件发生后彼德迅速采取了有效的方式平息了他人的愤怒,而约翰不仅没有迅速采取有效方式平息他人愤怒,反而去责怪别人。因此,从他们两人身上,我们就可以找到本节开始提出问题的答案,要想平息他人的愤怒,通常情况下,可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