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席了一项社交活动,没错,”我冷冷地回答,“胖哥·托森顿的生日聚会,我不能失约于胖哥,‘诺博莱斯阿不里及’[2]嘛。”
“行了,起床穿衣服吧。”
我觉得肯定是听错了。
“起床穿衣服?”
“对。”
我一头栽进枕头里,发出低低的呻吟。就在此时,吉夫斯端着续命的乌龙茶走了进来。我一把抓住,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顶草帽。一大口下肚,我立刻觉得——不能说精神焕发了,因为胖哥·托森顿的生日聚会可不是凭一口茶就能让人重新精神焕发的。不过伯特伦总算是能够把思维转移到眼前这桩破事儿上来了。可是我越转移,就越觉得摸不着头脑。
“什么玩意儿?”我问道。
“看着像茶嘛,”她答道,“你比我清楚,毕竟是你在喝啊。”
要不是怕打翻了活命的热饮,我肯定就要做一个不耐烦的手势。我很有出手的冲动。
“我不是说杯子里的东西。是这事儿,你闯进来叫我起床穿衣服,这算什么玩意儿?”
“我闯进来,注意你的用词,是因为我发了那么多封电报你都没反应。我叫你起床穿衣服,是因为我就是要你起床穿衣服。我这次来就是要接你一起走。我倒佩服你的厚脸皮,还说什么明年再来。现在就跟我走,我给你找了个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