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郑大人,您口中所说的这些足用之才,比胡三舍——哦还有他爹更足用吗?
郑士利的说情之辞看似恳切有理,实则鼠目寸光。朝廷培养官员当然不易,能当到知府知州的也堪称能吏,但能吏就可以贪腐?郑士利前一段还只是说情,后一段则有点暗藏要挟的意味,这更是贪官们最常用的一个辩词一我们是行政体系的栋梁,就算有轻微的腐败,但不至于垮掉,您现在惩治大家,岂不是拆毁整个栋梁体系?所以皇帝您应该容忍我们这一点点贪腐,这也是为了您的江山着想呀!
为了上层统治集团的政治支持,为了下层行政体系的完整,总之就是为了保持统治,贪腐就应该被容忍。是的,很多人都是这样想的。
其实郑士利之后,为空印案辩解的人还有不少,称空印案是一个大冤案,甚至时至今日,国外都还不乏为之雄辩者。《剑桥中国史》便称,钱粮在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不可能完全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无法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京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才填写实际数目。这些辩解表面上都有不无道理,但实则都是站在对贪腐相当宽容的立场。贪腐这种行径,在强盛的明初当然看起来不足为道,但这种病毒侵入肌体,对帝国的侵蚀却是积重难返。明朝后来就非常流行火耗、漂没、羡余等看似轻微的贪腐行为,正如《剑桥中国史》所辩,运输过程中“难免”有些损耗,官吏们便巧立火耗、漂没等各种名目,让这种“损耗”越来越大,到明末甚至出现税款十之八九归了火耗,朝廷收不到税;而朝廷派出的军饷十之八九归了漂没,导致前线哗变。这些乱象的根源不正是在空印案便早早埋下,太祖惩治得狠一些,让这些乱象晚一些出现,国家便多强盛一些,国祚也延续得长一些,此等宏图大计又岂是郑士利之辈所能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