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曰:“尔已知盗之所在乎?”
余笑曰:“尚未尚未,特知其涯略耳,此时尚不必明言。”
张亦不固诘。余复检查尸之衣服等,均了无他异,遂偕张绅返其厅事。
行经一厢房,张曰:“此即余之卧室。”更指其东首之一室曰:“此余媳所居。”
余亦一一探察之,均无可使侦缉之价值。
既抵厅事,余复问张曰:“尔知盗数约几何?”
曰:“蒙眬间,余不能辨。然屋上瓦声,殊不复杂,以意度之,必仅一盗。设有多盗,亦必在屋外为外应。尔意云何?”
余曰:“诚然,特尔对于此案,有无见地?”
曰:“有之。行凶者必系往来我家之熟人,否则何以能知余媳房中有贵重品?且他物均井井,独携皮箱去,尤非熟人不办!”
余曰:“所见殊不谬,顾尔有可疑之人不?”
曰:“有之,阿升是。”
余曰:“阿升为谁?”
曰:“余仆。”
曰:“今何往?”
曰:“逸矣。”
曰:“以何时逸?”
曰:“阿升事余久,计已可八年,恒终岁不假,假亦不盈日。昨晨,忽向余乞假,期以越宿即归,余许之。而盗案即发现于是夜,因知阿升必为盗无疑,即未必躬自越屋杀人,亦必为是案之主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