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试验证据以外,危险生活区理论似乎还建立在一些错误而又似曾相识的“对分论”基础之上,例如“强迫vs.宽大”。假定,生活在某些地区的孩子需要额外的保护和密切的监管,但这也不能说他们就需要或者会受益于专制养育模式或体罚;这些孩子会从生活架构感中得到好处,但并不意味着其就会从被控制中得到好处;他们或许需要一个强大的家长存在感,但并不需要绝对且唯命是从的服从感。(同样,不要夸张地以为我一直是在用模糊的宽容放任来形容“并肩战斗”,指出前者的瑕疵并不等同于做出反对后者的言论。)
我分别在第三章和第四章中列举了可以证明压迫性养育行为和惩罚手段所造成影响的研究调查。在这些影响下长大的孩子不太可能获得较高的道德架构感,他们会发现更难培养富有韧性的理解力去面对各种情况,也会一直陷入在过度关注自我利益的陷阱里。
这些能力非常重要。较高的道德水准、富有韧性的认知度以及关心他人的能力,这些并不是“奢侈品”。更确切地说,它们都是彼此并不排斥的基本生存技巧和街头智慧(street smarts,是一个人与社会打交道、与人交流、推销和开发市场的能力 。—译者)。我们想让孩子拥有全部它们。但传统的、惩罚性的养育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可能会是一无所有;即使我们的目标是服从,但其也不是一个能够实现服从的特别高效的手段。记住:家长施以控制的孩子通常并不会特别服从,尤其是当家长不在身边时。但最终你会懂得质疑你的养育目标仅仅是获得孩子对专制的服从,与培养孩子良好的判断力和责任感这种养育目标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