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常识或我此处所谓价值合一论者,所以要将知行分开于先,然后又求合一于后,其原因乃出于方便与抽象,上面已经说过。其实主要的原因,乃是基于客观的心理事实。盖因就自然的知行合一说论来,知与行本来就是合一的。但在这本然的知行合一体中,据心理学来看,有表象与背境的关系(figure and ground,figure一字甚难译。兹译作表象。表象即表露出来的现象,或表示全体,代表全体的现象的意思)。譬如,就显知隐行的合一体言,则显然知是表象,隐行是背境。故人即用这合一体中之表象(知)以代表之。又如就显行隐知的合一体言,则显然行是表象,知是背境。人们的心理作用,大都趋于注重表象,即用于代表全体。举实例来说,如吃饭本来是知行合一的活动,但在这吃饭的知行合一体中,生理动作显然是表象,意识动作显然是背境,因此常识大多认吃饭属于行。又如读书本来是生理心理同时活动的知行合一体。但因读书目的在求知(虽则,也有读书目的在作事的),且心理活动更较生理活动为显著。故在读书的知行之整体中,知为表象,行为背境,因此常识便认读书属于知的范围。又如医师治病,一方面要知道高深的医学,知道医理,一方面需要高明的诊治术或巧妙的割治手术,究竟在医生治病的工作中,知的成分多,抑行的成分多;知是表象,抑行是表象,就没有吃饭读书那样显著。因此有的人认知是表象,谓医生“知医”,有的人又以行为表象,谓医生“行医”。总之,我借用表象与背境的心理学来解释,一则可以说明知行本来是合一的全体的事实;二则,可藉以解释何以常识只以合一的全体中之主要的显明的成分表示全体的心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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