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又想改革选举之法。他是注意于养士,而不但注意于取士的。所以要改革学校。学校是历代都有的,但不免有名无实。安石乃在太学中分立三舍。凡初入学的学生,都居外舍,以次升入内舍和上舍。升到上舍时,可以不经礼部的考试,径赐之以进士第。至于科举,则罢进士以外的诸科,[13]但存进士。改试策论和经义。其经义,也不是前此的墨义,而改为大义了。[14]他又改革兵制,把冗兵裁去大半。拣重要的去处,设置将官,令其统兵驻扎,而改掉前此番戍之制。王安石是主张民兵的。乃先行保甲之法,以为民兵的预备。保甲之法:是以五家为保,十家为一大保,五百家为一都保。家有二丁的,派一人为保丁,轮班警备盗贼。后来又教保长以武艺,令其转教保丁,逐渐训练成民兵。
新法旧法
王安石所行的新法,是有利有弊的。其中在理论上,在实际上,都是利多弊少的,第一要推雇役。青苗有打倒高利贷的好处,也有抑配、追呼、放失等弊病。[15]方田均税,则并没有认真推行。学校和科举,在实际上是无甚关系的。因为不论是诗赋,是策论、经义,总不过借此进身,而和实用也都不甚切。其无实际而且不免于骚扰的,怕要算民兵制度为最甚了。[16]但是不论什么事,要是肯平心静气,从实际上研究其利弊,逐渐加以改良,总可以去其弊而存其利的。而当时反对新法的,不肯平心商榷。于是旧党得政之时,把新法废掉;新党得政之时,又把他回复过来。就不论新旧,都不见其益,而只见纷扰之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