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扭头望着耸立在沙漠上的哈巴亚山脊。他们脚下的造物主仍然强健而温驯,还能载他们走很长一段路。弗雷曼人以前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造物主,在他们所经历过的骑沙旅程中,走得最远的也无法跟它媲美,恐怕连一半都比不上。他知道这一点。除了讲给孩子们听的古老传说以外,没有哪只沙虫的年纪能与这位沙漠老人相比。保罗意识到,它将成为新传奇的素材。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肩膀。
保罗看了看那只手,然后顺着手臂看到了后面那张脸——还有斯第尔格露在面罩和蒸馏服兜帽之间那双深色的眼睛。
“在我之前领导泰布穴地的那个人,”斯第尔格说,“是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共患难。我救过他好几次……他也救过我好几次。”
“我是你的朋友,斯第尔格。”保罗说。
“没人会怀疑这一点。”斯第尔格说。他挪开搭在保罗肩上的手,耸了耸肩:“但这是惯例。”
保罗知道,斯第尔格过于注重弗雷曼人的惯例,无法考虑任何其他的可能性。在这里,要想取得部落的领导权,继任者必须杀死他的前任首领。如果前任首领出了意外死于沙漠,继任者就必须杀死部落中最强壮的人。斯第尔格就是这样挺身而出成为耐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