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斯认为,使春秋战国各诸侯国导致混战的根本原因就是分封制所以主张废之。秦始皇赞同,并进一步指出: “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是。”所以秦朝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秦亡以后,汉人总结周秦朝速亡的根源,则认为秦朝废除分封制是造成这一差异的重要原因。故此,汉代郡县制与分封制二者兼用。
关于这一点《汉书·诸侯王表》之中有详细论述,内云:周代“三圣(文王、武王、周公)制法,立爵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余国。所以,亲亲贤贤,褒表功德,关诸盛衰,深根固本,为不可拔者也”。
又指出秦朝“姗(讪)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无)骨肉本根之辅,外亡(无)尺土藩翼之卫。陈、吴奋其白梃(大杖),刘项随而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