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说了三层意思:第一层,乐无古今,古乐好,今乐也不错。喜欢音乐乃人之常情。这一点,他与孔子的那种一味厌恶今乐“郑声”有很大不同,在音乐思想上,孟子的思想比孔子更解放。第二层,不论古乐还是今乐,作王的人只要治理好国家,使父子能相见,兄弟妻子能团圆(很低的要求),那么百姓就会赞成当王的人任意作乐,鼓乐也好,田猎也好,百姓都会欣欣然有喜色,对自己的王充满好意。第三层,王者最好是要与民同乐,如果能做到与民同乐,那么王者的统治就可以巩固。很明显,孟子在这里虽然还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说话,但以民为本的思想也很突出,在这一点上比孔子的“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的思想,也大大前进了一步。值得指出的是,孟子的“与民同乐”的观念,作为他的原创性的文艺美学观点,其意义是巨大的。音乐、舞蹈、诗歌最初都属于下层的人民,但却被统治者抢去作为享乐的工具。孟子提出“与民同乐”,虽然还不是还艺术于人民,但认为人民与统治者在文艺娱乐上可以平等,这就富于人民性的因素,应该对此给予高度的评价。
孟子认为,像忧与乐这些问题,人与人是相同或相通的。
齐宣王见孟子于雪宫,王曰:“贤者亦有此乐乎?”孟子对曰:“有人不得则非其上矣。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者,亦非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