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科学心理学的创建
有趣的颅相学
大脑机能和心理的关系问题,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已提出,例如希波克利特和加伦都认为心理、智慧的部位在脑。17世纪笛卡儿认为有一种“动物精神”沿着中空的神经管流动到脑子,通过脑中的松果体和灵魂交感,然后发出动作。这就是笛卡儿的“反射思想”。18世纪哈特莱提出受刺激的神经波动,沿着中枢的神经引起大脑振动而产生感觉和感觉痕迹的记忆等。这些都属于大脑神经机能和心理有关的心理学思想。
1776年阿斯特鲁克将上述思想加以归纳,概括为反射概念。他把反射分为:感觉神经、中枢神经低级部位和运动神经三个部分,指出随意动作和反射动作的区别。在1809年前后,意大利医生洛兰图提出神经系统分工的假设,但他把感觉看作是延髓的机能,认为大脑活动是纤维的活动。1811年英国人柏尔和1822年法国人马戎第相继发现,通过脊髓前根的是运动神经,后根是感觉神经。这是他们各自提出的神经机能的两分法,后人称之为柏尔—马戎第法则。19世纪30年代生理学之父约翰·缪勒把反射概念引进生理学,认为反射动作也通过大脑,只是在大脑里不起什么作用。约在19世纪20年代有了显微镜以及化学硬化切片和染色等新技术的应用之后,人们发现了脑组织由白质与灰质、神经纤维的网状结构和突触等组成,从而提出了神经原学说和大脑机能分区学说等。1824年夫卢龙用局部割除法发现延髓是生命器官,小脑调节身体运动,心理活动的机能是在脑叶,为此他提出大脑机能的统一说,反对大脑机能分区说。